產兒科護理學110 年第 1 次 · No.41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當護理師知悉兒童非法施用毒品或管制藥品、遭受虐待或其他傷害,至遲不得超過幾小時,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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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的強制通報時限。考點在於記憶法定通報時效。依該法規定,護理人員等責任通報人員知悉兒童遭虐待、非法施用毒品或管制藥品等情事時,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應向主管機關通報,故選 B。A 的 12 小時短於法定時限、C 的 36 小時與 D 的 48 小時則超過法定時限,均與條文不符。故正解為 B。
延伸觀念:兒少法責任通報制度旨在及早介入保護。實務可記憶「知悉起 24 小時內、以書面或線上系統通報主管機關」,並注意責任通報人員(含醫事、教育、社工、警察等)未通報將負行政責任。相關數字常與其他法規時限混淆,可對比:疑似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各有 24 小時或一週不等的通報期。理解本條保護對象與時限,即可正確作答並落實臨床責任通報義務。
本題考點責任通報 · 產兒科護理學 5 題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24小時通報時限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