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07 年第 1 次 · No.21
簡先生,24 歲,診斷為思覺失調症,個子矮小,沒自信,說話極小聲,從小求學成績不佳,人際關係不好,後來被分派到資源班就讀,常受同學欺負,護理師今天發現個案都躲在房間不願意到大廳活動,與之會談表示某病友昨天傍晚打他,搶他的食物吃,有走到護理站,但不知怎麼跟護理師說。護理師的回應,下列那一項最適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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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慢性精神病人受害後的護理處置原則:賦能與技能訓練優於代勞或對質。個案自幼缺乏自信、人際技巧不足、被欺負時「走到護理站卻不知怎麼說」,顯示核心缺損是「求助表達能力」,依社會技巧訓練原則,護理師應以教導加示範方式讓個案學會如何主動尋求協助,故選 A。B 要求施暴者道歉,焦點放在對方而非提升個案能力,且可能引發衝突。C 安排雙方當面說明,對缺乏自信、易受威脅的個案是二度壓力,不符保護原則。D 告知病人「要有基本防禦能力」屬空泛指責,未提供可操作的技巧,反增其挫敗感。三個錯項的共同盲點都是未針對個案「不會求助」的實際缺損下手。
延伸觀念:此題呼應精神復健的核心理念:培力(empowerment)與社會技巧訓練(SST)。SST 的標準流程為「教導—示範—角色扮演—回饋—類化到真實情境」,選項 A 正好是前兩步。對思覺失調症合併長期低自尊者,直接處理加害者或要求其自我防衛,都跳過了「技能不足」這個病因層次。記憶口訣:護理處置優先序為「教他釣魚(技能)> 替他抓魚(代勞)> 責他不會釣(指責)」。可連結延伸:自我效能(Bandura)、正向增強、精神復健的「希望—能力—連結」三要素。
本題考點社會技巧訓練培力賦能精神復健原則低自尊護理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