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兒科護理學111 年第 1 次 · No.44
有關新生兒搖晃症候群(Shaken Baby Syndrome)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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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新生兒搖晃症候群的本質與嚴重度。依其病生理,劇烈晃動使腦部在顱腔內反覆撞擊、造成腦血管撕裂與硬腦膜下出血、瀰漫性軸突損傷,屬永久且不可逆的腦傷,故稱其為「可逆的傷害」明顯錯誤,選 B。A 正確,此為兒童虐待表現之一,依兒少保護規定屬責任通報事項。C 正確,初期腦壓變化常表現為嗜睡、餵食差或煩躁不安等非特異神經症狀。D 正確,嬰兒頸部肌肉尚未發育成熟、頭部相對過重,抱起時須充分支撐頭頸以避免晃動。
延伸觀念:機轉核心在於嬰兒解剖特性:頭圍佔身體比例大、頸肌張力低、腦髓鞘化未完成且蜘蛛膜下腔較寬,晃動時腦部慣性位移大,橋靜脈易被扯斷形成硬腦膜下出血。典型三聯徵為硬腦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與腦水腫。記憶點:一旦神經元與軸突斷裂即無再生,故預後常留癲癇、視障、發展遲緩甚至死亡,這正是題目強調「不可逆」的臨床意義。可延伸連結嬰兒腦壓升高的早期非特異表徵與兒虐通報流程。
本題考點新生兒搖晃症候群硬腦膜下出血不可逆腦傷兒虐責任通報嬰兒頭頸支撐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