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07 年第 1 次 · No.40
護理師執行暴力處置時須對病人採取隔離與約束措施,針對「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依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應依醫囑為之,有關醫囑規定內容,應包含下列何項?①方式 ②理由 ③病人的意願 ④評估頻率 ⑤起訖時間
選一個選項作答,即顯示正確答案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6 條對約束隔離醫囑內容的規定。依該條文,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行動自由應依醫囑為之,醫囑內容須載明方式、理由、評估頻率與起訖時間,即①②④⑤,故選 B。③病人的意願並不在醫囑應載明項目之列,因約束隔離屬保護性緊急處置,係基於安全必要與醫療判斷,雖仍應尊重與告知病人,但條文所定醫囑要件不以「病人意願」為必填欄位,故凡納入③的 A、C、D 皆錯。A 為①②③④、C 為①③④⑤、D 為②③④⑤,共同錯誤都在混入③並漏掉正確項目。四選項比較後,只有 B 完整對應方式、理由、評估頻率、起訖時間四要件。
延伸觀念:記約束醫囑四要件的口訣:「怎麼做(方式)、為什麼(理由)、多久看一次(評估頻率)、何時開始到何時結束(起訖時間)」——都是可執行、可稽核的客觀項目;「病人意願」屬主觀且非醫囑必填,故是本題最常見的誘答。約束隔離受最小限制與定時評估規範,以防過度或延長使用。可連結:精神衛生法約束隔離規定、最小限制原則、保護性約束的評估與紀錄。
本題考點最小限制原則 ·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12 題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第6條約束隔離醫囑要件評估頻率與起訖時間
內容更新:2026-08-0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