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兒科護理學109 年第 1 次 · No.5
有關胎兒發育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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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胎兒各週數發育里程碑,屬「找錯誤」題。依胚胎與胎兒發育時序,胎兒眼睛能感受外界光線約在懷孕第 24–28 週之後,第 16 週時眼瞼仍閉合、視覺尚未發育到可感光,故「第 16 週眼睛可感受外界光線」時間過早、為錯誤敘述、即答案 C。A 心臟約於第 3–4 週開始搏動,敘述正確。B 第 8 週(胚胎期結束)主要器官系統已大致形成,進入胎兒期,敘述正確。D 第 20 週胎兒已建立規律的睡眠與活動週期、胎動明顯,敘述正確。判讀重點在記憶感光時間點落在較晚孕期,而非第 16 週。
延伸觀念:胎兒發育重點週數:第 3–4 週心跳、第 8 週器官成形(器官發生期完成、致畸最敏感期)、第 12 週可辨性別、第 16 週胎脂與胎毛、第 20 週胎動與睡醒週期、第 24 週後對光與聲音有反應、肺部表面張力素漸增。眼睛感光屬第三孕期功能。記憶:光與聲反應都在「可存活週數(約 24 週)」前後才成熟。
本題考點胎兒發育里程碑器官發生期第 8 週器官形成胎兒感光睡眠活動週期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