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10 年第 1 次 · No.13
有關「p.r.n.」醫囑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①是一種臨時醫囑 ②開立醫囑時,醫師會指定間隔時間多久一次 ③中文解釋為「如有需要僅給予一次」 ④執行後須記錄 ⑤此醫囑有效時間為 12 小時
正確答案:(B) ①③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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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辨識 p.r.n.(pro re nata,需要時給予)醫囑的性質。依醫囑分類,p.r.n. 屬「需要時醫囑」而非一次性的臨時醫囑,指定間隔內可重複給予、並非僅給一次,也沒有固定十二小時效期,故錯誤敘述為①③⑤,選 B。②醫師會註明最短間隔(如 q6h p.r.n.)以防過量,敘述正確;④給藥執行後必須記錄於護理紀錄,敘述正確,兩項都不該選。①把 p.r.n. 誤當臨時(stat)醫囑,③把「可重複」誤成「僅給一次」,⑤憑空加上十二小時效期,三者皆與定義相悖。
內容更新:2026-07-09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醫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