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11 年第 2 次 · No.35

根據 DSM-5 診斷準則,智能不足嚴重度的分類,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選一個選項作答,即顯示正確答案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是 DSM-5 對智能不足(智能發展障礙症)嚴重度分類的變革,選「最不適當」者。依 DSM-5 診斷準則,智能不足的嚴重度改依「適應功能」(概念、社交、實用三領域)區分,不再像 DSM-IV 以智力測驗分數(IQ)切分等級,因為適應功能才決定所需支持的程度,故 A「依據智力測驗分數區分」最不適當而為本題答案。B 正確:嚴重度以適應功能缺損程度判定。C 正確:嚴重度分為輕、中、重、極重度四級。D 正確:診斷準則要求智力與適應功能缺損須在發展期間發生。

延伸觀念:DSM-5 智能發展障礙症三準則:智力功能缺損(經臨床評估與標準化智力測驗確認)、適應功能缺損(概念、社交、實用領域)、起始於發展期。關鍵變革記憶:「IQ 用來診斷、適應功能定嚴重度」——IQ 約低於 70 仍是診斷參考,但輕中重極重的分級改看適應功能,理由是 IQ 分數在低分段測量誤差大,且支持需求取決於日常功能。對照舊制:DSM-IV 以 IQ 50-55~70 為輕度、35-40~50-55 為中度依此類推,新舊制差異是命題熱區。

本題考點適應功能三領域 ·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2 題DSM-5 智能發展障礙症準則嚴重度分級變革發展期起病

內容更新:2026-08-0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同科相關題

→ 看完整「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科目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