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06 年第 1 次 · No.4
醫囑為 Acetaminophen 1 tab q6h p.r.n. if BT≧39℃之含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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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醫囑縮寫 p.r.n.(必要時給藥)與 q6h(每 6 小時)的判讀。依此醫囑意為「當體溫大於或等於 39℃ 時才給予 Acetaminophen 1 顆,屬需要時給藥,且兩次給藥須間隔至少 6 小時」,故 C 正確。A 誤把 p.r.n. 當成常規每 6 小時固定給,忽略「必要時」與體溫條件;B 稱給一次即失效,與 p.r.n. 可重複使用不符;D 自創「超過 12 小時自動失效」的條件,醫囑並無此規定。故正確判讀為 C。
延伸觀念:給藥縮寫記法:q6h=每 6 小時、p.r.n.=必要時(需符合條件且達間隔)、S.O.S.=僅一次的必要時、H.S.=睡前、stat=立即。p.r.n. 的兩要件:符合適應條件+達最短間隔,缺一不可給。
本題考點醫囑判讀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2 題p.r.n. 必要時給藥q6h給藥間隔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