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14 年第 1 次 · No.32
臺灣立法保障尊重自然死,下列有關「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敘述何者正確?
選一個選項作答,即顯示正確答案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在於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簽署規範。選項C意願人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並以書面載明,於本人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簽署意願書,符合條例規定,故選C。A非末期才可簽署,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平時即可預立意願書;B無最近親屬者不得由里長代簽DNR同意書,應依本人先前意願處理;D最近親屬簽署順位配偶優先於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排序敘述錯誤。
延伸觀念: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要點:意願書由本人預立(不限末期),可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由本人意願優先,本人無法表達且無意願書時由最近親屬簽署,順位為配偶、成年子女孫、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核心是尊重本人自主,親屬僅在本人無法表意時遞補。
本題考點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4 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2 題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最近親屬順位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