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14 年第 3 次 · No.45
病人陳小姐住院期間與母親在病房內大聲爭吵,並出手毆打前來勸架的護理師,緊急處置後通報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此屬於那一類病人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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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的事件分類判讀。題幹描述病人於病房內出手毆打前來勸架的護理師,屬人為的肢體攻擊、暴力衝突造成人員傷害,依 TPR 事件類別應歸為『傷害行為事件』,故選 C。此類別涵蓋言語或肢體暴力、攻擊、自傷或傷人等行為。A 治安事件多指竊盜、恐嚇、財物或刑事治安相關,與本情境的暴力毆打分類不同。B 其他事件為無法歸入既有類別時的補遺項,本案有明確類別可歸,不應選其他。D 公共意外事件指公共環境設施造成的意外(如火災、跌倒於公共區域等),非人為攻擊行為。逐項比對後,暴力毆打護理師最符合 C 傷害行為事件的定義,故為答案。
延伸觀念: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將事件分為多類,包括藥物、跌倒、手術、輸血、醫療照護、管路、公共意外、治安、傷害行為與其他等。『傷害行為事件』特指暴力、攻擊、自殺自傷、傷人等行為性事件,本案病人施暴屬之。分類的臨床意義在於後續統計分析、根本原因分析(RCA)與改善策略擬定,例如職場暴力預防需結合警示系統、保全動線、去除危險物品與員工訓練。記憶:分類先問『事件的本質是什麼行為或環節』,暴力攻擊即歸傷害行為,勿與治安(財物刑事)或公共意外(環境設施)混淆。
本題考點傷害行為事件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2 題職場暴力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2 題病人安全通報系統 TPR病安事件分類
內容更新:2026-08-0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