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08 年第 2 次 · No.21

關於臨床護理紀錄的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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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護理紀錄的時效與書寫規範。依電子病歷規定,護理師完成紀錄後應於24小時內以醫事人員憑證IC卡完成電子簽章,而非48小時,故A為錯誤敘述,選A。B正確:紙本書寫錯誤時於錯誤處畫一橫線、上方註明error並簽名,保留原字跡以維持紀錄真實性。C正確:紀錄的執行時間應以實際開始執行為準,11AM開始灌腸即記11AM。D正確:護理紀錄應據實客觀,避免摻入主觀臆測與價值判斷。時效誤植為48小時是本題誤導點。

延伸觀念:護理紀錄核心原則:及時(timely)、正確、客觀、完整、可辨識責任。電子簽章於期限內完成,確保紀錄不被事後竄改並可供法律採證。錯誤更正不可塗黑或使用修正液(會被視為湮滅),而以劃線註明error保留可追溯性。時間記錄以事件實際發生時間為準(非書寫當下)。客觀化書寫:記「主訴傷口痛、皺眉呻吟」等可觀察事實,而非「病人很痛苦」的主觀判斷。這些規範共同支撐病歷的法律效力與照護連續性。

本題考點護理紀錄原則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4 題電子簽章時效病歷更正客觀紀錄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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