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10 年第 1 次 · No.16

護理師處理電話中的藥物醫囑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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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是口頭/電話醫囑的安全處理原則。依給藥安全規範,緊急或必要時護理師可接受電話醫囑,但須當場寫下、覆誦回讀(read-back)與醫師確認無誤後才執行,故「宜婉轉拒絕接受口頭醫囑」的 C 是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A 寫下並覆誦確認正是標準防錯步驟,敘述正確;B 事後於護理紀錄註明醫師姓名、藥名、劑量、途徑、時間,符合完整記錄,敘述正確;D 依院內規範儘速請醫師補開書面醫囑,是必要補正程序,敘述正確。三選項描述的都是接受口頭醫囑的正規流程,考點在辨識「一律拒絕」不合實務。

延伸觀念:電話醫囑防錯核心是 write-down/read-back:先寫再逐字回讀,特別是藥名相似音(如 Losec 與 Lasix)與劑量單位。全面拒絕反而延誤急救,故規範是「可接受但須嚴格覆誦+事後補簽」。這與 R/O、給藥三讀五對同屬給藥安全高頻考點。

本題考點給藥安全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9 題口頭醫囑覆誦確認 read-back護理記錄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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