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兒科護理學114 年第 3 次 · No.7
陳女士,懷孕 12 週又 3 天,過去曾經在 9 週時自然流產一次,家裡有 3 個孩子,分別是 40 週出生的女兒 1 個、35 週出生的雙胞胎 2 個,以孕產史記錄法,其產次應為?
正確答案:(B)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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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孕產史記錄法中「產次(para)」的定義。para 指妊娠達 20 週以上而生產的「次數」,以懷孕分娩事件計而非胎兒數,一次多胞胎生產仍只算一次。個案 40 週產下女兒為一次、35 週產下雙胞胎為一次,共 2 次符合週數的生產,故 para 為 2,選 B。9 週的自然流產未達 20 週,只計入 abortion 不列入 para;雙胞胎雖 2 名嬰兒但屬同一次生產,不可算成 2,故 C、D 皆錯;選 A 則漏算了其中一次生產。
內容更新:2026-07-09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醫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