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07 年第 1 次 · No.17
李先生手術後回到病房,手臂上留有靜脈滴注之管路,主訴疼痛程度為 8 分(用 0~10 分之疼痛評估量表),護理師查看醫囑單,醫囑為:「Demerol 40 mg q.4h. p.r.n. for pain」,依據病人目前情況及醫囑,護理師最適當的行動為何?
選一個選項作答,即顯示正確答案
看 AI 白話詳解
本題考點為醫囑澄清與給藥途徑安全。依給藥原則,醫囑『Demerol 40 mg q.4h. p.r.n. for pain』僅載明藥物、劑量、頻次與適應症,並未指明給藥途徑(I.M. 或 I.V.);途徑未明時護理師不可自行認定,應聯絡醫師澄清確認醫囑後再執行,故選 D。A、B 在途徑未確認下逕行肌注或靜注違反給藥安全;C 病人疼痛已達 8 分(中重度)且有 p.r.n. 止痛醫囑,延後再評估等於延誤止痛,不當,故非答案。
延伸觀念:解題核心是『醫囑完整性』:一則合格給藥醫囑須含藥名、劑量、途徑、頻次(必要時含適應症),缺任一要素(此題缺途徑)即為不完整醫囑,護理師的專業責任是釐清而非自行填補。這體現病人安全與『不執行不清楚/不完整醫囑』的守則。同時病人疼痛 8/10 顯示有立即處置需求,故不能被動延後(排除 C),但也不能帶著疑義冒然給藥(排除 A、B),唯一兼顧安全與時效的是即刻聯絡醫師澄清。可連結疼痛量表(0–10 分,≥7 為重度)判讀處置急迫性。
本題考點給藥安全 · 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 9 題醫囑完整性(缺給藥途徑)醫囑澄清疼痛評估量表(0–10 分)
內容更新:2026-08-06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