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兒科護理學111 年第 2 次 · No.48
有關執行兒童生命徵象的測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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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為兒童生命徵象測量原則,答案選錯誤者。考點在於新生兒呼吸暫停的臨床意義。新生兒呼吸暫停(apnea,停止呼吸 ≥20 秒或伴心搏過緩、發紺)屬異常警訊,需積極評估與處置,絕非「僅需持續觀察和記錄」,故 B 錯誤。A 幼兒測量順序先做干擾最小的呼吸、脈搏,再測體溫、血壓(避免哭鬧影響數值),正確;C 2 歲以下幼兒脈搏不規則,應聽心尖脈完整 1 分鐘,正確;D 3 歲以下幼兒耳道較直,量耳溫時應將耳朵向下向後拉,正確。故錯誤者為 B。
延伸觀念:區分正常與異常:新生兒可有短暫(<15~20 秒)且不伴心搏過緩、發紺的週期性呼吸,屬正常;真正的呼吸暫停 ≥20 秒或伴生理不穩定即為病理,需刺激、給氧甚至急救。量耳溫拉耳法:3 歲以下向下向後,3 歲以上向上向後拉,以拉直外耳道對準鼓膜。記憶:測量順序「先靜後擾」。
本題考點心尖脈測量 · 產兒科護理學 3 題兒童生命徵象 · 產兒科護理學 2 題新生兒呼吸暫停耳溫拉耳法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