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科護理學112 年第 3 次 · No.30
承上題,病人體重 65 公斤,其靜脈液體補充,依據帕克蘭公式(Parkland formula)24 小時內的第一個 8 小時應給予多少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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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帕克蘭公式(Parkland formula)的液體補充計算。公式為4 mL × 體重(kg) × 燒傷面積(%TBSA),所得總量的前一半於受傷後第一個8小時給予。以體重65公斤、燒傷面積32%計算:4×65×32=8,320 mL為24小時總量,第一個8小時給予一半即4,160 mL,故選D。其餘選項為未取一半或面積數值代入錯誤所得。
延伸觀念:帕克蘭公式後16小時再給予另一半總量,常用晶體溶液(乳酸林格氏液)。補液是否足夠以尿量為指標,成人目標約0.5 mL/kg/hr、孩童約1 mL/kg/hr。時間計算以「受傷當下」為起點,而非到院時間,故到院前的補給須計入。
本題考點Parkland公式燒傷補液尿量監測
內容更新:2026-07-28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