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護理學與護理行政113 年第 1 次 · No.4

依據109年修訂之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因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於規定時間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若違反其規定者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正確答案:(C) 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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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在於護理人員法對執業異動未報備的罰鍰規定。依 109 年修訂之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規定期間內報請原發執照機關備查,違反者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30,000 元以下罰鍰,故選 C。其餘 A、B、D 之金額區間與法定數額不符,故錯。

內容更新:2026-07-09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 · 本詳解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醫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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